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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3444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7〕985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立即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市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8月10日23时34分左右,京昆高速西汉段西安方向皇冠至朱雀之间K1164+800处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各单位要认真汲取“8.10”事故教训,认真仔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举一反三,查摆薄弱环节,扎实研究部署,狠抓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陕西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交函[2017]949号)文件要求,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是道路客运。要突出营运驾驶员和乘务员的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要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停车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二是道路危险品运输。要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强化车辆安全性能以及应急救援能力的排查治理。

三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要重点围绕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车组织管理、客运组织管理、车辆及车辆基地管理、设备系统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人流管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等管理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是公路基础设施。要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52号)要求,加强公路隧道安全设施管养,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强化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养护、路政巡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涉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五是水路客运。围绕船舶超载超员,船舶检验检验,恶劣天气、低水位、洪水位限制开航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船员实际操作能力、船舶救生装备、应急反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是工程建设。围绕驻地建设,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桥梁工程的围堰施工、墩柱施工、梁板施工、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隧道工程的洞口边、仰坡施工、洞内施工、瓦斯隧道施工和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事故多发区域和企业要反复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时限和整改责任,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整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各单位要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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